一、授予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品行良好。
2.获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3.在籍学习、考试期间没有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没有考试舞弊行为。
4.成人教育(函授、业余)学生统考科目成绩高于70分,其他科目平均成绩高于65分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平均成绩高于65分者。
5.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6.参加湖南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2015年6月后本科在读期间参加CET-4级或PETS-3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7.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二、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1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2 | 小学教育 | 教育学 |
3 | 英语 | 文 学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 学 |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每年授予一次,每年的3月至5月接受学生申请,6月授予。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交到长沙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特立路9号长沙师范学院南校区行政楼北栋201办公室。
四、申请所需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两份(需带好原件)
2.CET-4或PETS-3复印件两份(需带好原件)或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单两份
3.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两张及电子底版(图片尺寸(像素):144*192、大小:8K以内格式:JPG)。
4.长沙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五、其他规定
1.学位外语考试期限:本科在读期间和本科毕业证书颁发一年内;
2.学位申请和授予时限:本科毕业证书颁发两年内(以毕业证书上时间为准)。
以上是2019年下半年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今年受疫情影响,暂时未出具体申报时间,请关注最新学位申报动态。
学士学位外语报名: